壓力容器與壓力管道新定義
2020-11-8 14:41:57
壓力管道是指利用壓力輸送氣體或液體的管狀設備。其工作范圍為工作壓力大于或等于0.1MPa(表壓),介質為氣體、液化氣、蒸汽或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腐蝕性,工作溫度高于或等于標準沸點,公稱直徑大于或等于50mm。不燃、無腐蝕性氣體輸送用公稱直徑小于150 mm、工作壓力小于1.6兆帕(表壓)的管道和設備本體管道除外。其中,對油氣管道的監督管理還應按照《生產法》、《油氣管道保護法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
+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液體、帶壓的密封設備。其范圍為工作壓力大于或等于0.1MPa(表壓)的氣體、液化氣和工作溫度大于或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,容積大于或等于30L,內徑(非圓形截面指截面內邊界的幾何尺寸)大于或等于150m的固定式和移動式集裝箱;裝有標稱工作壓力大于或等于0.2兆帕(表壓)且壓力和容積的乘積大于或等于1.0兆帕的氣體的氣瓶?L,標準沸點等于或低于60℃的液化氣和液體;氧氣罐。
- 上一篇:監管問答:關于壓力容器安裝的問題
- 下一篇:已經沒有了!